为深化法治宣传教育,切实提高单位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依法行事能力,根据省文旅厅印发的《2019年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》通知文件精神要求,省文物保护修复中心结合单位职责和工作特点,积极开展“法治宣传月”和“宪法宣传周”活动。
12月5日,中心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,由党支部宣传委员吴双成领读《宪法》部分章节。本次活动以宣传普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为重点,弘扬宪法精神、维护宪法权威、传播宪法知识、增强宪法意识。
12月10日,中心组织集中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》和《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》等文物相关法律法规,并开展法律法规与工作实际结合交流研讨,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文物保护的重要性,科学保护的必要性以及遵从法律条例合理开展工作的迫切性。
普法活动的开展,让法律走进个人、走进单位、深入人心,在知法用法的过程中,成为干事创业的自觉遵循。